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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仪与风俗

作者:阮建芳字数:105115状态:连载

第一章 礼是什么

礼是什么
中国是礼仪之邦,古代文化是礼乐文化。因此,说到中国传统文化,不能不说到礼。1983年7月,著名史学大师钱穆先生向美国学者邓尔麟谈及中国文化的特点以及中西文化的区别,认为礼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
首先,礼是人类自别于禽兽的标志。人是从动物界脱胎而来的,人与动物有共性,也有区别。人与动物的区别究竟是什么,这是人们常常思考的问题。《礼记·冠义》:“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记·曲礼》说:“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知自别于禽兽。”
其次,礼是文明与野蛮的区别。这是更高一个层次的区别,是指族群与族群,或者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区别,是人与人之间的区别。相传孔子作《春秋》,以为万世龟鉴。后人对于孔子为什么作要《春秋》有很多讨论。韩愈在他的名著《原道》中说:“孔子之作《春秋》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他认为,一部《春秋》,讲的无非是严夷夏之别。而夷夏之别无非是一个“礼”字。
第三,礼是自然法则在人类社会的体现。孔子在回答鲁哀公“君子何贵乎天道”之问时说:“贵其‘不已’。如日月东西相从而不已也,是天道也;不闭其久,是天道也;无为而物成,是天道也;已成而明,是天道也。”笼罩大地,哺育万物,是人类的生命之源。它昼夜交替,寒往暑来,具有不可逆转的力量。儒家看到了天地的永不衰竭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为孔子的天道观。宇宙永存,自然法则不可改变,是天然合理的。人类社会要与天地同在,就必须“因阴阳之大顺”,顺应自然规律,仿效自然法则才能生存。治国、修身之道只有与天道一致,才是万世之道,所谓“天不变,道亦不变”,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儒家认为礼就是天道在人类社会的运用,儒家在礼的设计上,处处依仿自然,使之处处与天道相符,由此取得形而上的根据。《礼记·礼运》:“夫礼必本于天,动而之地,列而之事,变而从事,协于分艺。”‘《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记载了赵简子与子大叔的大段对话。子大叔说:“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他详细地说到礼如何“则天之明,因地之性”,“以象天明,以从四时”,是仿照自然法则而制定的,“故能协于天地之性”,所以是“上下之纪,天地之经纬”。《礼记·乐记》:“礼者,天地之序也。”《左传》文公十五年,季文子云:“礼以顺天,天之道也。”《左传》成公十六年,申叔时云:“礼以顺时。”
第四,礼是统治秩序。古代中国在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以及并列关系的处理原则,都用“礼”的形式来体现。如天子对于各诸侯国,要定期进行视察,以便了解下情,称为“巡守礼”,《礼记·王制》:“天子五年一巡守,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而望祀山川。……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如东巡守之礼。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岳,如南巡守之礼。十有一月,北巡守,至于北岳,如西巡守之礼。”诸侯朝于天子曰“述职”,一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其地,三不朝则六师移之。
所以说,朝觐之礼是要明君臣之义。至于诸侯之间,则要定期聘问,以联络感情。这些礼制对于维系一个幅员辽阔的王国,是必不可少的。
第五,礼是国家典制。国家典礼都是按照以人法天的原则制定的。天子与北极天帝相对应,天乙所居在紫薇垣,则天子所居称紫禁城。《周礼》设计出一套理想官制,设天地春夏秋冬六官,象征天地四方六合。六官各辖六十职,共计三百六十职,象征天地三百六十度。隋唐以后,这套制度成为历朝的官制模式。称职官制度为职官礼,称军政制度为军礼,甚至连营造法式,也因品阶官爵高下而异,处处包含等级制度,所以也是处处为礼。
第六,礼是社会一切活动的准则。儒家认为人的活动,应该符合于“德”,要体现仁、义、文、行、忠、信的要求,为此,根据德的行为要求,制定为一套规范,也称之为礼。如婚礼应该如何举行,丧服应该如何穿着,对父母应该如何服侍,对尊长如何称呼等等。儒家将伦理道德归纳为一系列准则,认为是社会活动中最合理的原则,《礼记·仲尼燕居》说:“礼也者,理也。”《礼记·乐记》说:“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
第七,礼是人际交往的方式。人与人交往,如何称乎对方,彼此如何站立,如何迎送,如何宴饮等等,都有礼的规定。行为合于礼,是有教养的表现,反之则不能登大雅之堂。甚至在双方并未见面,用书信交流时,也有特殊的礼貌用语。礼的内涵是如此丰富,因此,尽管中国是礼仪之邦,但是没有人可以用“一言以蔽之”的方法给“礼”下一个定义。
礼缘何而作
谈到古代社会的生活习俗,人们常常用到“礼俗”一词。实际上,礼是礼,俗是俗,两者是有区别的。一般来说,礼通行于贵族之中,即“礼不下庶人”;庶人则只有俗,即所谓“民俗”。但是,两者又有密切的渊源关系。
什么是俗?《说文解字》云:“俗,习也。”是指生活习惯。东汉郑玄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解释:“俗谓土地所生习也。”(《周礼·地官·大司徒》郑玄注)“土地”是指人们的生存环境,包括地理、气候、人文等各种要素在内。人们在各自特定的环境中生活,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各自的习俗。
《礼记·王制》对四方的风俗作了如下的描述:“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表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东方、南方都是近海之地,为了避免蛟龙的伤害,人民有文身的习惯。题,指额头。雕题即用丹青雕画额头,也是文身的一种。他们生食蚌蛤,不避腥臊。西方不产丝麻,多食禽兽,故以兽皮为衣,又因天寒不产五谷,所以“不粒食”。
北方多鸟,故人们以羽毛为衣,又因林木稀少,所以多穴居。环境的多样性造成了民俗的多样性。从考古材料看,早在新石器时代,我国各地的民居、葬式、食物、器形、服饰等,都有明显的地域性。这一时期的风俗,具有浓厚的原始性。如在大汶口文化地区,流行拔除一对上颌侧门齿的风俗,而且头部后枕骨都经过人工畸形;女性口内多含小石球,致使臼齿严重磨损,腐蚀到齿冠、齿根,甚至将齿列挤向舌侧,使齿槽骨萎缩。这可能与某种原始信仰或审美情趣有关。这是很典型的远古风俗的例证。随着社会的进步,各地的风俗走入了不同的流向:有损于人类健康的蛮风野俗,被人们自觉地扬弃了;某些落伍的风俗则为新的风俗所替代,发展成为新时代的风俗;还有一部分风俗,则顽强地留存于社会中,继续发生影响。直到商代,尽管已经产生了高度发达的青铜文明,古代野蛮、落后的风俗依然笼罩着整个社会。最明显的例子有二:
一是事无大小,都要占卜。占卜的习俗,至迟在龙山文化时期即已出现,事隔千年,它不仅没有消失,反而成为殷王执政的重要工具。
二是人祭和人殉的盛行。人祭是将活人杀死,作为祭祖的供品,这是食人之风的延续。人殉是用活人陪葬,与人祭性质相同。这类弊俗,无疑是社会发展的障碍。
公元前11世纪,武王伐纣,建立了周王朝。两年后,武王去世,周公摄政。周公亲身参加了伐纣的伟大斗争,亲眼目睹强大的殷王朝一朝覆亡的场面。作为杰出的政治家,他不能不思考:在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的背后,是不是天命在冥冥中起着作用?周人怎样才能长治久安?周公分析了殷代列王的为政之道,得出了殷亡于“失德”的结论。有鉴于此,周公提出了施行“德政”的政治纲领。而要保证“德政”的实施,首先是要建立一套全新的政治制度。其次是要为统治者制订一套系统的行为规范。二者可以统称为“礼”。这是一场比武王克商意义还要重大的革命。
周公制和作乐,是建立古代中国人文精神的重要开端,其后经过孔子的提倡和荀子的发挥,“礼”形成为一个博大的体系,不仅包括政治制度,而且包括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礼不再是仅仅对统治者的要求,也是对有知识的“君子”的要求,成为全社会成员取齐的标准。
风俗的转换要比政权的转换困难得多,也复杂得多。如何移风易俗?儒家认为,应该“因俗制礼”,即尽可能利用现有风俗的形式和内在的合理部分,再加整理、提高,注入新的精神,如此方可使人民喜闻乐见,被其所化。因此,《周礼》大司徒之官政之法有几条很重要的原则:一是“辨五地之物生”。全国的土地就地貌而言,可以大体分为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等五类,其物产及居民的体质特征也各不相同。这是为政者首先要分辨的。二是“因此五物者民之常,而施十有二教焉”,辨明上述五类地区,目的在于摸清各自的风俗,然后才可以因藉而施以阳礼、阴礼等“十二教”。三是“以本俗六安万民”,本俗是指旧俗,要沿袭当地原有的宫室、族葬、衣服等六类旧俗,使人民安于其居。这三条是向万民施教的前提。以此为基础,再在乡、州、党、族、闾、比等每一级行政区内设置库、序等教育机构,把儒家的理想和伦理道德化解在各种礼仪之中,如冠礼、婚礼、士相见礼、乡饮酒礼、乡射礼等等,使人们在喜闻乐见的仪式中,接受礼的熏陶。
《礼记·曲礼》云:“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令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从这一点出发,就要求人们将带有动物性的风俗向文明时代的礼靠拢。比如,人类初期的婚姻杂交乱媾,不问血缘。到西周时,尽管一夫一妻制已经确立,但对偶婚的残余依然存在,“在男女生活上、婚姻形态上更是自由、活泼与放任”为了移易这类陋俗,儒家制定了婚礼,规定了婚配的手续和仪式。并对双方的血缘关系作了严格的限定。《礼记·曲礼》云:“取妻不取同姓,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中国人很早就认识到“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的道理,将“不取同姓”作为礼规定下来。礼要培养人的健康的情感。人有喜怒哀乐,礼的作用在于,使之“发而皆中节”(《中庸》),即恰到好处,而不对别人造成伤害,于是便有相应的种种规定。如丧事,古人重丧,以丧为礼之大端。人丧其亲,痛不欲生,哀毁无容。作为邻里、朋友,不应视而不见,我行我素,而应依礼助丧,至少要有悲戚、恻隐之心。《礼记·曲礼》对此有很详细的规定,如:“邻有丧,舂不相;里有殡,不巷歌。”古人舂米,喜欢唱送杵的号子,当邻里有殡丧之事时,应该默舂,并不在巷中歌唱,以示同哀之心。“望柩不歌”,望见灵柩,哀伤顿生,自然不歌。“临丧不笑”,临丧事,宜有哀色,笑则伤孝子之心。“适墓不登垄”,进入墓区,切不可踩坟头,这样最无敬重之心。如此之类,不胜枚举。
综上所述,儒家在如何建设周代社会的问题上,没有按照殷代的模式,再“克隆”出一个王朝,而是要创造出一个人本主义的社会。为了实现平稳过渡,他们一方面刻意保留各地的基本风俗,如房屋的形制、食物的种类、衣服的样式等;另一方面则通过推行各种形式的礼,来移风易俗,走近文明。从周代开始,礼乐文明就成为中华文明的主要特征,并绵延两千余年。
中华文明,在古代即已声播海外,这种传播不是靠武力,而是靠文明本身的力量。当海外的遣唐使、留学生到达长安时,最令他们钦羡的,是先进的礼乐制度、衣冠文物。他们将它引入本国,加以仿效,希望“进于中国”。应该肯定,中国的礼乐文明对于改变这些地区的陋俗,加速向文明的演进,起了重要的作用。
从俗到礼,是中国上古文明的一次重大飞跃,它奠定了中华文明的底蕴,并赋予它鲜明的特色。这是我们的祖先对世界文化所做出的重要贡献,值得我们思考和总结。
儒家对礼的理论探索,是从研究治世之道开始的。“上不以其道,民之从之也难”。“凡动,必顺民心,民心有恒。”《尊德义》说:“圣人之治民,民之道也。禹之行水,水之道也。造父之御马,马之道也。后稷之艺地,地之道也。莫不有道焉,人道为近。”儒家没有将人的血统、地域或种族的特征,而是将人性作为其治世之道的基础,认为要建立和谐的社会秩序,就必须顺应人性。所谓人性,如同水、马、土地的特性,是与生俱来的自然属性,“四海之内,其性一也”,是人类最普遍的特征。对人性的把握,可以推己及人,并上推命与天道,而知所当施行的人道。
儒家将人性作为治道的基础和主体,提出“道始于情,情生于性”的道理,礼治思想发端于人情,“礼因人情而为之”。情是性的外显,情与性相为表里,道始于情就是始于性。所谓人性,即《大戴礼记·文王官人》所说“民有五性,喜怒欲惧忧也”。
《礼记·大传》云:“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大戴礼记·礼三本》云:“礼有三本,天地者,性之本也。”《大戴礼记·子张问入官》云:“故君子莅民,不可以不知民之性,达诸民之情,既知其以生有习,然后民特从命也。”《中庸》云:“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礼记·礼器》:“天道至教,圣人至德。”《礼记·礼运》:“故礼义也者,……所以达天道、顺人情之大宝也。”朱子说《中庸》立言之旨在于说明“道之本原出于天而不可易”,可谓深得其要。《中庸》“率性之谓道”,意即遵循常人之性,庶几乎就是道。儒家重亲亲之道,以孝悌为本,亦即以人性为本。《六德》云:“先王之教民也,始于孝悌。”《成之闻之》云:“君子顺人伦以顺天德。”
儒家的礼学思想扼要归纳为:礼根植于人性,故礼能体现人类最普遍的特性。人性得自天道,故有天然的合理性。情未发谓之性,性既发谓之情。志藏于心,心之所指为志。在物用情出的过程中,志决定情的摆向。为对情有正确的导向,需要通过教育来端正心志,形成正确的心理定式。但是,即使心志与性情都端正而无所偏斜,而“度”的把握不当,不能“得其中”,则仍未合于天道。只有将情控制在无过无不及的层次上,才合于天道。为此,要用节文来齐一性情,使人性合于理性,节文就是礼的具体形式。如果用一句话来表示由情到礼的过程,那就是“始者近情,终者近义”。亦即《诗序》所说的“发乎情,止乎礼义”。圣人因俗以制礼,礼循理而作。
礼的要素
礼的种类纷繁复杂,礼的样态千差万别,但都包含有某些基本要素。学术界对于礼的要素究竟包括哪几项,看法不尽一致,大体说来,有礼法、礼义、礼器、辞令、礼容、等差等几项。
礼法
所谓“礼法”是指行礼的章法、程式。儒家制礼,希冀为万世作法式,是要供在不同空间、时间中生活的人们使用的。因此,礼必须有严格的操作程序,包括行礼的时间、场所、人选,人物的服饰、站立的位置、使用的辞令、行进的路线、使用的礼器,以及行礼的顺序,等等,这就是礼法。《仪礼》一书,就是先秦各种礼仪的礼法的汇编。如《燕礼》是诸侯与群臣燕饮的礼仪,但这类燕饮并非酗酒嬉闹,而有严格的仪节规范,计有告戒设具、君臣各就位次、命宾、请命执役者、纳宾、主人献宾、宾酢主人、主人献公、主人自酢于公、主人酬宾、二人媵爵于公、公举媵爵酬宾遂旅酬初燕盛礼成、主人献卿或献孤、再请二大夫媵爵、公又行爵为卿举旅燕礼之再成、主人献大夫兼有胥荐主人之事、升歌、公三举旅以成献大夫之旅、奏笙、献笙、歌笙间作遂合乡乐而告乐备、立司正命安宾、主人辨献士及旅食、因燕而射以乐宾、宾媵觯于公公为士举旅酬、主人献庶子以下于阼阶、燕末无算爵无算乐、燕毕宾出、公与客燕等二十九节,节节相扣。若有违反,就是“失礼“。
礼法是礼的外在形态,其特点是具有强烈的规定性,是礼的运作依据,也是判断礼与非礼的标准。例如,礼法规定,天子在堂上见诸侯,是对君臣名分的规定,而周夷王下堂见诸侯,名分已乱,所以君子讥其为“非礼”,认为是乱政的征兆。《左传》中有许多类似的记载,读者可以检阅,限于篇幅,此不赘举。
礼法的推广与运用,使我国不同方言、不同风俗的人们有了共同的文化形态,而且不管走到哪里,彼此都会有文化认同感。
礼义
如果说礼法是礼的外壳,那么礼义就是礼的内核。礼法的制订,是以人文精神作为依据的。如果徒具仪式,而没有合理的思想内涵作为依托,礼就成了没有灵魂的躯壳。所以孔子反对行礼以器物仪节为主,强调要以礼义为核心,他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认为玉帛、钟鼓不过是表达礼义的工具。
《仪礼》一书,以记载礼法为主,对礼义很少涉及。《礼记》一书,则以推明《仪礼》的礼义为主旨,发微索隐,说解经义。《礼记》的最后七篇是《冠义》、《昏义》、《乡饮酒义》、《射义》、《燕义》、《聘义》,就是分别说解《仪礼》的《士冠礼》、《士昏礼》、《乡饮酒礼》、《乡射礼》、《聘礼》的礼义的。其余各篇也都是以讨论礼义为主,只是议题没有上述七篇集中罢了。
从宏观上看,礼的设定都有很强的道德指向,如“燕礼者,所以明君臣之义也。乡饮酒之礼者,所以明长幼之序也。”(《射义》)儒家的丧服制度极为复杂,但绝非无的放矢,几乎每一处都含有尊尊亲亲之义,《礼记》的《丧服四制》对此作了明晰的说解,认为丧服制度是“取于仁义礼知”。
在礼仪的具体环节上,也无不体现礼义。如《仪礼·聘礼》规定,诸侯相聘,以玉圭为贽。为什么要以玉圭为贽呢?郑玄解释说:“君子于玉比德焉。以之聘,重礼也。”可见礼法规定以玉圭为贽,是要体现重德、重礼的思想。但是,礼法又规定,在聘礼结束时,主人一方要“还贽”,也就是要将玉圭奉还对方。为什么接受之后又要归还呢?郑玄解释说:“还之者,德不可取于人,相切厉之义也。”可见,聘礼中送、还玉圭,是要表现彼此以德行相切磋、砥砺的思想。
礼器
礼器是指行礼的器物,礼必须借助于器物才能进行。使用何种礼器行礼,以及礼器如何组合,都传达着礼义的信息,古人说“藏礼于器”,就是这个道理。礼器的范围很广,主要有食器、乐器、玉器等。食器,通常有鼎、俎、簠、簋、笾、豆、尊、壶、甒、罍、爵、觯,以及盘、匜等。古时宴饮,先要将牛、羊、豕等牲体在镬(类似于今天的锅子)中煮熟,然后用匕(一种头部尖锐的取食器,用棘木、桑木或者青铜制作,长三尺或五尺)取出来,放入鼎内,调和入味。为了保温和防灰,要加上盖子。鼎盖称为“鼏”(mi),一般用茅编织而成,但出土实物中也有用青铜制作的。将鼎从庖厨移送到行礼的场所,是用“铉”贯穿鼎的两耳抬走,“铉”就是专用的杠子,文献中又写作“扄”(jiong)。鼎不是食器,所以食用之前,要再次用匕将肉从鼎中取出,放在俎(载放牲体的器物,又称“房俎”或“大房”)上,然后再陈设在食案上。鼎与俎是配套使用的,所以在礼器的组合中,数量总是相同。
除了鼎俎之外,盛食器还有簠、簋和笾、豆。簠是盛黍稷的圆形器皿,簋是盛稻粱的长方形器皿,两者都有盖。在礼器的组合中,鼎与簋最为重要,但前者用奇数,后者用双数,如天子用九鼎八簋,诸侯用七鼎六簋,大夫用五鼎四簋等等。笾与豆的形状相似,但由于两者所盛的食品不同,质地也就不同。笾是盛脯(肉干)、枣、栗等干燥的食物用的,所以是用竹子做的。豆则是盛菹(腌渍的蔬菜)、醢(肉酱)等有汁的食物用的,所以是木制的。笾与豆通常也是配合使用的,而且都用双数,所以,《礼记·郊特牲》说“鼎俎奇而笾豆偶”。礼器中的酒器,又可以分为盛酒器和饮酒器两大类。盛酒器主要有尊、甒(wu)、罍(lei)、卣、壶、缶等,它们在礼仪场合中陈设的位置以及体现的尊卑每每不同,《礼记·礼器》说:“门外缶,门内壶,君尊瓦甒。”可见缶与壶是内外相对地陈设的。瓦甒是君之尊,而罍是臣所用,不能混同。卣是盛郁鬯(用香草调制的酒)的器皿。盛酒器通常要陈放在称为“禁”或“棜”、“斯禁”的底座上。它们的区别是,“禁”有足,而“棜”、“斯禁”没有足。
饮酒器有爵、觯、觚、觥等。它们除外形不同之外,容积也不同,爵为一升,觚为二升,觯为三升。觥(文献又写作“觵”)在饮酒器中容量最大,所以在君臣宴饮等场合,常常用作罚酒之器。
乐器主要有钟、磬、鼓、柷(zhu)、敔(yu)、瑟、笙等。天子、诸侯迎宾、送宾要“金奏”,即奏钟、镈,而以鼓磬相应。镈如钟而大,其作用是控制编钟的音乐节奏。金奏一般在堂下进行。乡饮酒礼、燕礼等在献酬的礼节结束后,有升歌、笙奏、间歌、合乐等节目。升歌是歌者升堂歌《诗》,弹瑟者在堂上伴奏。笙奏,是吹笙者在堂下吹奏《诗》篇。间歌是升歌与笙奏轮番进行;合乐则是升歌与笙奏同时进行。大夫送宾用鼓。柷,状如漆桶,方二尺四寸,深一尺八寸,中间有椎,摇动之则自击,奏乐之始,都先要击柷。敔,状如伏虎,木制,背部有刻,划之则乐止。
古礼中使用的玉器很多,有璧、琮、圭、璋、琥、璜等。每一类之下,又细分为若干种,如璋有大璋、中璋、边璋、牙璋、瑑璋等名目。玉器的使用也很广泛。首先是等级的象征。例如,不同形制的珪玉和璧,代表着主人的不同身份,《周礼·春官·大宗伯》说,天子执镇圭,长一尺二寸;公执桓圭,长九寸;侯执信圭,长七寸;伯执躬圭,长七寸;子执谷璧,男执蒲璧。其次是用于祭祀。《周礼·春官·大宗伯》说:“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此外,祭祀天地、山川等神祇,也多以玉器为奉献之物。在诸侯交聘时,以玉为贽;在军队中,以玉为瑞信之一;在诸侯生活中,用玉圭聘女;在丧礼中,用玉器敛尸等等,不能备举。”
辞令
礼是人际交往,或者沟通人与神的仪式,因此辞令必不可少。孔子以德行、言语、政事、文学等四个科目教授弟子,言语即辞令。古礼中的辞令,一种有规定的格式,《礼记·少仪》中记载的许多礼仪场合的辞令都是如此,如第一次去见仰慕的君子,到达门口时要说“某固愿闻名于将命者”,意思是说,希望自己的名字能通闻于传命者。这是一种委婉的说法,表示不敢直接通姓名于君子,含有自谦和敬重君子的意思。如果逢公卿之丧,前往助丧,要说“听役于司徒”,意思是听命于丧家的派遣,无论轻重,不敢推辞。国君要出访,如果臣下将奉献金玉货贝之类的财物,以充国君路途之用,应该说“致马资于有司”,意思是所献之物微薄,聊充车马之资而己,所以只能致送于随行的有司。如果馈赠的对象与自己的地位相当,也应该自谦,要说“赠从者”,意思也是说,不过是聊补左右从行者之用的薄资而已。以上都是古代通行的礼貌用语,不会使用就是失礼的表现。
此外,《仪礼·士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等仪节,以及父母、庶母送女,都有规定的辞令。《仪礼·士相见礼》主客双方的问答之语,也有固定的格式。祭天地之神及飨祭祖先时,祝者的致辞也有统一的文字,致祭者只需更换其中的主语即可。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这些辞令简洁明快,温文尔雅,经过制礼者的反复斟酌,行礼时直接套用即可。需要指出的是,礼仪场合对于称谓有特殊的规定,《仪礼·觐礼》说:“同姓大国则曰伯父,其异姓则曰伯舅。同姓小邦则曰叔父,其异姓小邦则曰叔舅。”可见天子称呼伯父、叔父、伯舅、叔舅都有特定的含义。《礼记·曲礼下》说:“夫人自称于天子曰老妇,自称于诸侯曰寡小君,自称于其君曰小童。”是畿内诸侯的夫人对天子、自己的丈夫、别国诸侯的自称都不相同。各种称谓不得混同使用。《礼记·曲礼下》说:“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夫人”与“孺人”不能混用。今天,每每有人向别人介绍自己的妻子时称“夫人”,这是自大的表现,为知礼者所耻笑。
礼容
礼容,即行礼者的体态、容貌等,为行礼时所不可或缺。礼义所重,在于诚敬。既是出于诚敬,则无论冠婚、丧祭、射飨、觐聘,行礼者的体态、容色、声音、气息,都必须与之相应,所以《礼记·杂记下》说:“颜色称其情,戚容称其服”。
《论语·乡党》记载了孔子在乡学、宗庙、朝廷等不同场合时的礼容,如趋朝时:入公门,鞠躬如也,如不容。立不中门,行不履阈。过位,色勃如也,足躩如也,其言似不足者。摄齐升堂,鞠躬如也,屏气似不息者。出,降一等,逞颜色,恰恰如也。没阶,趋进,翼如也。复其位,踧踖如也。
公门是国君治朝之门,相当高大,而孔子曲身而入,似乎不能容身(“鞠躬如也,如不容”)。进门时一定要走门的右侧,而不走门中,因为那是国君出入的地方;也不踩门限(“阈”),那样是不恭敬的表现。门、屏之间,是国君伫立的位置,即使国君不在,经过时也必定正色,快步而行,不敢放肆。将要升堂时,两手抠衣使下摆离地一尺左右(“摄齐”),惟恐因踩着后跌倒而失容。接近国君时,再次曲身,气容严肃,如同屏住呼吸一般。出去时,走下一级台阶才舒气解颜(“逞颜色”),气色和悦。下完台阶,快步向前,如同鸟翔一样。回到上堂之前站立的位置,犹存“踧踖”(cuji,恭敬)之貌。可见孔子十分看重礼容,在不同的礼仪场合,或愉悦,或敬谨,或勃如,或变色,都随仪节、场景的变化而转换。
行礼是为了表达内心情感,如果仅有仪节而没有礼容,则礼义无从体现,称“仪”犹可,称“礼”则断然不可。礼书中有关礼容的记载很多,如《礼记·祭义》云:孝子将祭祀,必有齐庄之心以虑事,以具服物,以修宫宝,以治百事。及祭之日,颜色必温,行必恐,如惧不及爱然。其奠之也,容貌必温,身必诎,如语焉而未之然。宿者皆出,其立卑静以正,如将弗见然。及祭之后,陶陶遂遂,如将复入然。
又如《礼记》的《少仪》、《玉藻》中有“祭祀之容”,“宾客之容”,“朝廷之容”,“丧纪之容”,“军旅之容”,“车马之容”等。郭店楚简《性自命出》也提到“宾客之礼,必有夫齐齐之颂(容);祭祀之礼,必有夫齐齐之敬;居丧,必有夫恋恋之哀”。《礼记·玉藻》还记载了君子见尊者时的礼容(括号内为郑注):君子之容舒迟,见所尊者齐遬(谦悫貌也),足容重(举欲迟也),手容恭(高且正也),目容端(不睇视也),口容止(不妄动也),声容静(不哕欬也),头容直(不倾顾也),气容肃(似不息也),立容德(如有予也),色容庄(勃如战色),坐如尸(尸居神位,敬慎也)详及于头、手、足、目、口、声、气、色等,几乎遍于全身。贾谊的《新书》说“容有四起”,把礼容分为朝廷之容、祭祀之容、军旅之容、丧纪之容等四类。其中《容经》篇有立容、坐容、行容、趋容、跘旋之容、跪容、拜容、伏容等,科条细密,己成专门之学。
西汉时,礼容的传授,有专门的职官系统。据《汉书·儒林传》,汉初,高堂生传《仪礼》,而“鲁徐生善为颂”。“颂”,就是容貌。孝文帝时,徐生以擅长礼容而升为礼官大夫。徐生的孙子徐襄“资性善为颂”亦以颂为大夫,至广陵内史。徐生的另一位孙子徐延以及徐氏弟子公户满意、桓生、单次后来都当过为礼官大夫,“诸言《礼》为容者由徐氏”。颜师古注引苏林曰‘《汉旧仪》有二郎为此颂貌威仪事。有徐氏,徐氏后有张氏,……天下郡国有容史,皆诣鲁学之。可知西汉因善“颂“而官至礼官大夫的,就有徐生及其孙徐延和几位弟子。在地方郡国,则有“容史”之官与朝廷的礼官大夫相对应。郡国的容史,都要诣鲁专门学习礼容,方可取得为官的资格,其内容之繁富和规范之严格不难想见。汉代传《仪礼》,同时传“颂”,原因很简单,在作为礼经的《仪礼》中,几乎没有关于颂的记述,传经时若无人示范,则学者无从知晓,仪节再全,而无容貌声气与之相配,则礼义顿失。
儒家认为,尽管礼容是内心德行的外化,有德行者,容貌必然与之相称。但礼容并不总是被动地从属于德行,它也可以反作用于德行。容貌不庄敬,就会伤于德。《礼记·祭义》说:“心中斯须不和不乐,而鄙诈之心入之矣。外貌斯须不庄不敬,而慢易之心入之矣。”因此,保持合于礼的容貌,有利于保有或养成内心的德行。礼容之美,来自对“仁”的体认与逐步接近,只有真正的仁者,才能达到内心之美与容色之美的高度和谐。
等差是古代礼仪最重要的特性之一,也是礼与俗的主要区别之一。不同等级的人,行不同等级的礼,如郊天、大雩为天子之礼,诸侯、大夫不得僭越。彼此的礼数有严格的等差。等级越高,礼数越高。
《礼记·礼器》说,礼通常是由礼器的大小、多少、繁简等等来表示礼数的高低的,这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礼有以多为贵者”,宗庙之数,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行礼时盛食用的豆,天子二十六,诸公十六,诸侯十二,上大夫八,下大夫六。上古没有椅子,席地而坐,坐席的多少也有区别,天子之席五重,诸侯之席三重,大夫再重。天子崩,七月而葬,五重八翣;诸侯五月而葬,三重六翣;大夫三月而葬,再重四翣。二是“礼有以高为贵者”,如天子之堂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器物的数量越多、器物越大、行礼的时间越长。三是“礼有以大为贵者”,宫室、器皿、丘封等,都以大为贵,棺椁也以厚为贵。四是“礼有以文为贵者”,愈尊者,文饰愈复杂,如祭冕服,天子龙衮,诸侯黼,大夫黻,士玄衣纁裳;天子之冕,朱绿藻十有二旒,诸侯九,上大夫七,下大夫五,士三。乐舞中,舞者以八人为一列,称为一“佾,天子八佾、诸侯六佾、卿大夫四佾、士二佾”。乐器的数量也有等差,《周礼·春官·小胥》:“凡县(悬)钟磬,半为堵,全为肆。”根据郑玄的解释,十六枚钟或磬悬挂在同一个“簴”(钟架)上,称为“一堵”,钟一堵、磬一堵,称为“一肆”。乐器的陈设,天子四肆,即室内的四面墙各一肆,称为“宫悬”;诸侯去其南面一肆,只有三肆,称为“轩悬”;大夫又去其北面一肆,只有东、西两肆,称为“判悬”;士则只有东方一肆,称为“特悬”。但礼数的高低,并非都以大而复杂为标准,也有几种相反的情况。
一是“礼有以小为贵者”,宗庙之祭,贵者献以爵,贱者献以散;尊者举觯,卑者举角。爵的容量为一升,散为五升,所以前贵后贱。觯的容量为三升,角为四升,所以前尊后卑。二是“礼有以素为贵者”,大圭不琢,大羹不和,大路素而越席。大圭是天子祭祀时插在绅带之间的玉器,或称为珽,不加雕琢。大羹是煮肉汁,不加盐菜,不致五味。大路,或作大辂,是殷代祭天用的木车,几乎不加装饰,上面铺的是蒲席(越席)。三是“礼有以少为贵者”,如天子祭天,天神至尊无二,所以天子祭天用“特牲”,即一头牛。诸侯奉侍天子,犹如天子事天,故天子巡视到诸侯境内时,诸侯也以一牛为膳进献之。食礼有劝食,天子仅一食即告饱,诸侯再食,大夫三食,原因是尊者常以德为饱,不以食味为重,诸侯、大夫之德递降,所以食数也随之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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